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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四个强化”规范村务定期公开工作

2007-05-27      字体 [ ]    


 针对近几年来村务公开中出现的不平衡现象,象山县要求各镇乡(街道)通过“四个强化”规范村务公开工作。
    一是强化联村干部的作用。村务定期公开的前一星期,责成联村干部联络镇乡(街道)各办公室,把涉及该村村务公开的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如农办种粮大户名单、民政办底保对象名单、计生办审批两胎对象名单、城建办审批建房名单等等情况,汇总后交村村务公开领导小组,并指导其填写进相应的栏目。
    二是强化村务公开领导小组作用。村级村务公开领导小组在村务公开前3天,召开村务公开会议。根据村民代表会议和村三套班子联席会议的会议记录,讨论并整理出本次应向村民公开的详细村务内容,保证村务公开的内容有据可查、真实可靠,同时接受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审查。 
    三是强化村务公开监督小组作用。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本次公开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无误后,由监督小组组长签字,才可上公开栏公布。监督小组对本次公开的内容持有异议的,村务公开领导小组必须进行修改。并规定无监督小组组长签字的,公开内容无效。
    四是强化暗访结果的运用。各镇乡(街道)专门组织力量对各村的村务公开规范情况进行暗访,并将暗访结果与联村干部年底考核和各村年底考核挂钩,增强联村干部和村级村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的工作责任心。 

   责任编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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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