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现职干部档案的管理: 1、 市委协助省委管理的干部,其档案正本由省委组织部保管,副本由我部干部档案室保管。 2、 市委直接管理的干部,其档案除了民主党派由统战部保管外,其余档案正本一律由我部保管,副本由各协管单位保管。 3、 市委双重管理的干部,其档案由为主管理干部的一方保管。 4、 组织部管理的正处级干部(指领导职务)其档案除各口所属单位由归口单位保管外,其余的档案均由我部保管。 5、 我部工作人员的档案均由我部干部档案保管。 6、 我部干部档案室工作人员的档案由我部指定的专人保管。 (二) 退(离)休干部档案的管理 1、 市委协助省委管理的干部退(离)休后,其档案正本由省委组织保管,副本由我部干部档案室保管。 2、 市委直接管理和组织管理的干部退(离)休后。其档案正本仍由我部干部档案室保管。 (三) 市委直接管理的干部辞职、退职、自动离职被辞退后,未就业的,其档案仍由我部干部档案室保管;另就业的,其档案随人转至有关组织、人事部门或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中心保管。 (四) 市委直接管理的干部,因受刑事处分、劳动教养、被开除公职以及出国不归、失踪、逃亡的,其档案仍由我部干部档案室保管;重新就业的,其档案转至新的主管单位保管。 (五) 死亡干部档案的管理: 1、 市委协助省委管理的干部逝世后,其档案副本由我部保管五年后,移交市档案馆长期保存。 2、 市委直接管理的和组织部管理的干部逝世后,其档案由我部干部档案室保管五年后,移交市档案馆长期保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