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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机关在编人员实名管理

2008-05-08      字体 [ ]    


    记者从四川省编制办获悉:为根治财政“吃空饷”现象,四川省委、省政府已于日前出台暂行办法,将对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以确保实有人员与批准的编制数和领导职数、财政供养数相对应。
  《办法》明确规定了财政供养人员的管理必须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为基础。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增减人员、财政供养人员经费预算核拨,必须以机构编制管理机关编制实名制登记为基础核发的相关通知单(卡)为依据。对于违反财政供养人员管理规定的单位和责任人员或对不报实情的单位,财政供养人员管理机关可根据各自职责采取惩戒措施。

    ( 《人民日报》 2008-05-08 第10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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