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纪委、省监察厅日前正式启动廉政档案电子化管理工作,省属14个市和省直各部门、单位共1921名省管干部已全部建立廉政档案,并配备专人管理。同时,辽宁省各市、县、区的领导干部也全部建立了廉政档案。 廉政档案管理的对象为各设区市正、副市局级领导干部,市纪委副书记;省直各部门、省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内容主要有领导干部本人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情况;对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考核情况;同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材料;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自查通知书和本人的自查自纠情况;信访举报领导干部问题的调查核实结论材料等八项。 ( 《人民日报》2008-04-25 第10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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