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上午,福建省委召开八届四次全会,出席会议的65位省委委员以无记名投票的方法,表决31名正厅职领导干部。福建正厅职领导干部任用实行票决制始于2002年,6年来省委全委会已票决正厅级领导干部136人。 2002年5月,福建在全国率先票决10名正厅职干部的任用人选和推荐人选,此后,福建省委把重要干部任用、推荐全委会表决作为制度坚持。 此次票决的31名正厅级领导干部,人数多,范围广,岗位重要,有市委书记和市长,有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主任、省政府办公厅主任等省直有关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正职。相关人员的任职将提交有关方面按法律、规定履行程序。 福建省委全委会推行的票决制度不断完善。此次会议改进了票决的形式、方法,首次在票决前进行了分组讨论。参加票决的省委委员表示,每个人都对票决对象发表了意见,讨论十分充分,这一改进使委员们对人选情况的了解更深入、全面。 据省委组织部负责同志透露,福建下一步还将在票决干部的范围、对象、形式和方法等多方面进行探索,在条件成熟的时候试行差额票决。
( 《人民日报》2008-04-24 第10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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