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结合本县实际,象山县出台《2008-2012年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规定,每年有五分之一的县管领导干部、后备干部、一般公务员、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专业技术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各级各类得到培训,五年内县管干部累计完成140学分以上的学习培训任务,实现干部教育培训全覆盖。 干部培训内容按照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践需求来制定,开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培训、进一步解放思想与再创发展新优势、转变政府职能与创建服务型政府、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城乡一体化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经济社会发展“四大战略”、环境资源建设与保护、全面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建设文化大县与提升竞争软实力、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党的建设等十个专题。 构建优质规范的大规模干部培训机构体系。发挥党校(行政学校)主渠道作用,实施精品课程开发计划,注重加强培训需求调研,县委党校主体班次培训课程要求每年更新1/3以上。利用好各类教育培训资源,加强与国内高等学校、科研单位以及其他社会培训机构的合作和交流,确定一批中长期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开展出国(境)带课题培训,探索开发好新型教育培训资源,五年内全县建成10个以上教学规范、成效明显、在全市有一定影响的现场教学基地,用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教育广大党员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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