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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出台大中专毕业生实践基地管理办法

2008-11-07      字体 [ ]    


    近日,象山县出台了《大中专毕业生实践基地管理办法》,这是加强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举措。通过县级毕业生实践基地建设,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充分就业,完善大中专毕业生社会实践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帮助大中专毕业生积累实践经验更好适应工作岗位和社会,促进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的双向了解,引进更多的毕业生人才。
    管理办法规定,受牌企业可享受优先推荐参加各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洽谈会、免费在象山人才网上发布面向大中专毕业生的招聘信息、免费获取毕业生求职信息,并进行各类人才工作上门服务支持等优惠措施。每接收一个毕业生实习(见习)还将由县财政提供每人每月500元的生活补贴(补贴时间最长不超过3个月);县人事局每年对实践基地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资助1-3万元的实践工作经费;实践基地挂牌期限一般为三年,期间实行动态管理。
    目前,象山县建有2家市级毕业生实践基地,实践基地年接收大中专毕业生300余人,成为毕业生实现就业的一条新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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