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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出台《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2008-11-06      字体 [ ]    


    为进一步规范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结合本地实际,日前象山县象山县出台《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该办法从健全干部教育培训组织体制、管理制度、教学管理、经费管理等四个方面做了具体规定。
    一是健全干部教育培训组织体制。建立县委统一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相关职能部门分工协作的领导体制。县委组织部主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主要负责制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相关政策、总体规划及县管领导干部、中青年后备干部和农村基层主要干部培训计划,并抓好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宏观指导、协调服务、督促检查和制度规范。县委党校(行政学校)参与县委主体班次培训计划的制定,重点做好县委主体班次的教育管理。
    二是完善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实行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申报审批,各地各部门根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本部门工作实际,需要举办各类培训班的,必须在每年11月底将下一年度培训计划报县委组织部,经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列入年度计划后组织实施。推行干部在职学习制度,鼓励和支持干部结合本职工作或个人需要, 在职参加各类业务技能培训、宁波党员干部学习网象山子网站和县农村党员现代远程教育网站在线学习。探索实行干部教育培训项目管理,采取直接委托、招投标等方式,委托符合条件的高等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和境外培训机构承担干部教育培训项目。健全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评估制度,定期组织力量对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培训质量、师资队伍、组织管理、教学内容、教学效果和基础设施、经费保障等进行全面评估。
    三是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教学管理。办班单位确定工作人员(联络员)进行跟班管理,做好联络沟通、学员考勤等工作。学制2周以上培训班次确定班主任并设立班委会,党员干部培训班次建立临时党支部。班委会和临时党支部协助办班单位组织开展各项教学活动,及时收集和反馈学员意见与建议,搞好学员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工作。加强学员学习管理,培训机构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台帐管理,对学员出勤情况进行通报。规范培训考核管理,学制在2周以上培训班,学习结束前,培训机构组织学员填写《培训登记表》。学员经考核合格后,由培训机构统一颁发结业证书。学员相关学习情况记入个人培训档案。
    四是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经费管理。财政部门根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需要,将干部教育培训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随着财政收入的增加逐步提高。干部参加组织选派的脱产学历、学位教育,一般享受在岗同等待遇。干部参加出国(境)培训和国(境)外学历、学位教育,采取县财政、干部所在单位和干部个人按适当比例承担的方式解决学习费用。
   责任编辑:象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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