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西街道在农村基层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中,结合实际,提出了“新建一批、改造一批、带动一批、巩固一批”的建设思路,不断加强农村“两委会”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全街道29个行政村中23个村级组织阵地建设基本达到规范要求。各村党支部积极利用这些阵地,组织党员群众开展学习集会、培训讲座以及群众性娱乐活动,深受广大党员群众的欢迎,被村民们称之为党员群众的“议事堂”、村务公开的“宣传窗”、农村科技的“培训点”、农民致富的“信息港”。 一是规范配套设施标准。结合丹西街道各行政村集体经济实际,按照标准型、示范型、实用型“三型布局”要求,对活动场所内外部配套设施建设均提出了明确的标准要求。对活动场所内部布置,制定了《丹西街道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内部布置物品数量及具体标准》,要求活动场所内部布置必须达到“五有”标准,并将其分解为三大类十项具体要求;对活动场所外部布置,提倡通盘考虑大门、围墙、广场、健身器材、旗杆等附属建筑和庭院绿化、美化等问题,达到“设施完备、环境整洁、美观大方、实际实用”的要求。 二是规范场所配置内容。为了做到标识统一、布置规范,丹西街道对各村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内配置物品的规格、材料、品牌等做了详细明确的规定。如规范“党员之家”四个铜字和党徽的大小尺寸;对村级组织门牌,统一制定样式,规范名称;在规章制度上,规范村党支部10项制度和村委会8项制度,加入新农村建设“二十字”目标要求。同时规范公开栏设置,按照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的要求,各村分别在村办公房、农民会所等村民齐居区域设置公开栏,对有关党务、村务、财务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 三是规范场所的管理使用。明确规定村级组织活动场所不得随意挤占活动场所使用空间。加强对活动场所固定资产物资、档案文件、办公用品的管理。通过建立固定资产台帐和物资、档案登记簿,详细记载其名称、数量、金额和维护情况,并建立村级活动场所使用登记簿,详细记录有关使用事由、时间、人员情况。同时,对远程教育电教设备的管理使用实行“四不准”,即不准随意外借,不准放在干部家里,不准用于营业性活动,不准播放不健康节目,确保电教设备的安全规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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