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人事制度改革,提高干部选任的公开化、民主化和规范化程度,有效遏止人事腐败,象山县对党政领导正职的提任人 选实行全委会成员初始提名民主推荐。 一是民主推荐实现公开化。每次干部调整先公布职位,接受全委会成员的“海推”提名,根据“海推”提名情况,结合单位民主推荐、年度考核、班子结构和后备干部情况,确定拟任职位2--5名的参考人选,再召开县委全委会进行民主推荐。 二是差额考察实现公平化。根据全委会成员民主推荐提名结果,原则上确定得票领先为考察对象,推荐得票领先、且得票数相接近的人选同时确定为考察对象,实行差额考察。 三是健全制度实现规范化。建立和健全后备干部工作制度、定期民主推荐干部制度及实行考察预告、干部任免票决、任前公示等配套制度,使得干部选拔工作真正置于阳光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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