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委研究,决定将拟提拔任用的15位同志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在公示期限内,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任职有异议的,可来人、来信、来电向县委组织部干部科反映(联系电话:65731663;通讯地址:丹城后堂街21号中共象山县委组织部干部科;邮政编码:315700)。
2、反映情况要本着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真实准确,有明确具体的内容,不能借机诽谤诬告。为便于调查核实,来信请署名,来电请说明真实身份及联系电话,我们将做好保密工作。
3、公示期限为7天,从10月8日起至10月14日止。值班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双休日照常受理,逾期按正常信访渠道反映。
附件:
拟提拔任用县管领导干部名单 中共象山县委组织部
2008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