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9-21 字体 [ 大 中 小 ]
根据甬党办[2006]41号文件和公告精神,现将考核情况和拟录用意见公示三天(2007年9月21日-9月23日),举报电话:65714563。 若有自动放弃者,须在公示期间内,将自动放弃的书面说明,经本人署名后,送至县委组织部组织科,同时在体检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进行考核,联系电话:65775036。 附:象山县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第二批农村(社区)工作者考核结论及拟录用人员名单公告 中共象山县委组织部 象 山 县 人 事 局 2007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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